2023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主管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 ||||||||
被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组织机构代码 | 信息登记号 | 所属行业 | ||||||
(2023年) | ||||||||
人事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2023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情况(可附页) | ||||||||
项目一名称 | ||||||||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 ||||||||
项目二名称 | ||||||||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 ||||||||
推荐申报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可附页) | ||||||||
往年是否为重点单位:□是(□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否 |
说明:联席会议将根据2023年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研究认定。对于2020、2021、2022年重点用人单位退工率较高的,2023年将不再认定为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此登记表作为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推荐申报报告的附件,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并于2023年7月21日前,统一由主管部门一并递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邮寄地址: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206室,邮政编码:200235,联系电话:021-64826929)。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