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基本条件分类一览
类型 | 社保缴费年限 | 社保缴费基数 | 其他要求 |
中级职称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4年1倍+3年1.5倍 | 符合职称目录公司行业、本人岗位与专业一致 |
2倍社保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4年1倍+3年2倍 | 无需职称社保补缴不计入 |
3倍社保 | 持证期间缴纳5年 | 2年1倍+3年3倍 | 无需职称社保补缴不计入 |
公司纳税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最近3年1倍 | 最近3年公司增值税额 每年超过100W人民币 (根据持股比例计算) |
五大新城 | 持证期间,同一新城区域缴纳5年 | 重点机构缴纳社保 ,最近3年 1倍 | 南汇新城、奉贤新城、 松江新城、青浦新城、 嘉定新城 |
临港新区 | 持证期间,临港新区缴纳5年 | 缴纳社保 且最近3年 1倍 | 单位三地合一(注册地、经营地、税务所属地) |
持证期间,临港新区缴纳3年 | 重点机构 缴纳社保3年1倍 |
注意事项
1、配偶无法随迁落户。
2、申报时如子女已在16-18周岁,务必就读于普通高中,超过18周岁无法随迁。
3、申请人必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男士55周岁,女士45周岁)
4、申请人无需在沪有自购房产,可落户至直系亲属住房(仅限父母/子女),或者居住证所属社区街道公共集体户口。
关于施行期限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