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在校大学生征集政策。随着兵源结构主体的变化,高校已成为兵员征集的主要渠道,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参照世博兵有关优待政策,对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后转专业、考研初试加分、免试保送研究生等政策进行了明确。特别对外地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落户问题作了重大调整。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其服义务兵役时间视同持有居住证时间。
迁入驻沪部队公寓房、经济适用房:
1、迁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2、迁户人的(居民身份证);
3、所在驻沪团级部队政治部门或后勤保障部门同意的入户证明(入户的地址已经在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4、与户内成员的配偶、子女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