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条件分类
类 型 | 要 求 | 备 注 |
高层次人才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职称仅限上海考评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 表彰5年内有效 | |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 计划5年内有效 | |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 项目执行期限内 | |
重点机构 (高新技术类企业) | 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 本单位工作1年 |
具有本科学士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中高级管理层。 | 本单位工作2年 | |
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一线岗位。 | 本单位工作2年 | |
高技能人才 |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 表彰5年内有效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 一线岗位 | |
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 表彰5年内有效 一线岗位 | |
两创人才 | 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直接持有企业股份,资金到位后持股比例不低于10%;首轮1000万或累计2000万(最后一笔到位满一年) | 本单位工作满2年 |
两创中介服务人才。 近3年累计5000万的技术交易金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 本单位工作满2年 | |
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高管名单可通过市发改委核验;累计投资3000万实到资金证明; | 本行业从业时间3年 | |
3年3倍社保,3年个税100万以上。 | ||
企业家。 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 ①普通企业纳税1000万,利润率10%; ②科技企业纳税1000万,主营收入增长10%;③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 | |
其他人才 | 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 |
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 ||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
其中“重点机构”是指: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注意事项:
1、配偶需持有上海居住证,依法正常在沪缴纳社保,且社税合理对应1年以上,可随迁落户。
2、提交落户申办时,子女年龄如在16-18周岁,需在读普通高中,如子女年龄超过18周岁,则无法随迁落户。
3、申请人无需在沪有自购房产,可落户在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房产下,或居住地所属社区集体户口。
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