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16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及安置说明”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工作流程:
政策公示——网上采集——现场确认——学区公告——入园通知
三、2016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及安置说明
1、城区五所街道区域:
类别 | 条 件 | 安置说明 | |||
幼儿户籍 | 分类要求 | ||||
1 | 城区五所街道 | 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外)祖父母持有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 |||||
2 | 本市而非城区五所街道 | 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且登记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两年以下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外)祖父母持有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 |||||
3 | 非本市 | 外省市 | 法定监护人持有①本区签发的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②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且登记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两年以下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港、澳、台地区或外国籍 | 法定监护人持有①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证件;②城区五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③在松任职或就业证件;④在松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 | ||||
4 | 城区五所街道 | ①城区五所街道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五所街道有效租房合同。 | 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5 | 本市而非本区 | ①本市而非本区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五所街道有效租房合同。 | 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2、乡镇、九亭地区(九里亭道、九亭镇)区域:
类别 | 条 件 | 安置说明 | |||
幼儿户籍 | 分类要求 | ||||
1 | 本镇( 地区) | 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外)祖父母持有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 |||||
2 | 本市而非本镇( 地区) | 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且登记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 两年以下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外)祖父母持有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 |||||
3 | 非本市 | 外省市 | 法定监护人持有①本区签发的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②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 | 1.持房产证且登记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按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安置; 两年以下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2.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港、澳、台地区或外国籍 |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证件;②本镇(地区)居住类房产证件;③在松任职或就业证件;④在松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 | ||||
4 | 本镇( 地区) | ①镇(地区)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地区)有效租房合同。 | 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
5 | 本市而非本区 | ①本市而非本区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地区)有效租房合同。 | 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置。 |
3、PS:
1、根据今年本区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居住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截止期:2016 年3月31日。
2、《上海居住证》的申办、使用以及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证明等事宜,家长须按照《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2013年沪府令第2号)执行。
3、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暂定为120分,以所持“积分通知书”为准)随迁子女的入园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其中,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相应情况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