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申请:持居住证人员符合居转户申请条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落户申请。
2:受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提出的落户申请线上预审以及核实档案,预审和核档通过后,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告知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行现场受理。
3: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核,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每月定时在人社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信息同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批信息发送同步至市公安部门。
类型 | 社保缴费年限 | 社保缴费基数 | 个税申报 |
中级职称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4年1倍+3年1.5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7年 |
2倍社保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4年1倍+3年2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7年 |
3倍社保 | 持证期间缴纳5年 | 2年1倍+3年3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5年 |
公司纳税 | 持证期间缴纳7年 | 最近3年1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7年 |
五大新城 | 持证期间,同一新城区域缴纳5年 | 重点机构缴纳社保 ,最近3年 1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5年 |
临港新区 | 持证期间,临港新区缴纳5年 | 缴纳社保 且最近3年 1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5年 |
持证期间,临港新区缴纳3年 | 重点机构 缴纳社保3年1倍 | 与社保缴费匹配缴纳满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