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注册在闸北,我本人居住在川沙,我能个人在川沙分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吗?
答: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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