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续办居住证积分时,被告知年龄分不满30分,导致居住证积分达不到标准分值120分,请问年龄分如何计算?
答: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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