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同时在两家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不能的。同时在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单位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即视为“重税”。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其实“重税”的情况本身并不是违法,只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就有重复用工,挂靠社保的嫌疑。对于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是上海落户都是受到影响的。
二、出现重税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1、如果的确属于兼职工作的情况,可以联系未缴纳社保的这家单位,更改申报项目为“劳务报酬”或者其他纳税项目即可。
2、如果都是自己名下的企业,自己是多家单位的股东或者法人的情况,可以让未缴纳社保的单位财务将“工资薪金所得税”修改申报项目为“股份分红”或者其他纳税项目即可。
3、如果申报个税的单位自己从未接触过,说明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该单位盗用了。可以就近到税务部门或者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在线申诉,税务部门会对该企业的报税情况进行核查。
三、个税漏报,少报,是否可以补申报呢?
可以的,个税补申报或者修改申报都需要单位财务与税务专管部门进行沟通,补充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才能进行补申报或者修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