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是上海某公司的高管,年收入比较高,由于是外地来沪发展的,考虑到小孩子上学问题,最近有在想办理积分的事情,由于有很多相关的政策问题不是很明白,也联系了工作人员想要了解详细的信息。在沟通的过程中,吴先生透漏了这样一件事情:吴先生的社保一直是按照上海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基数去缴纳的,已经缴纳了快2年,但是去年有将近半年的时间,由于公司的原因,个税一直没有缴纳,听说办理积分是需要审核社保和个税的,缴纳的个税必须要与社保是相匹配的,吴先生现在对于这个事情没有把握,担心之前的事情会对办理积分造成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小编也去查询了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如果是使用提高社保基数增加积分的,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其实像吴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先去税务局咨询工作人员,讲明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段期间的个税没有正常缴纳,如若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能够进行补缴,那么可以累积积分,如若工作人员核实下来判定不接受补缴个税,那么吴先生想要再累积积分,就需要重新再缴纳满2年的3倍基数以上的社保和相匹配的个税。